县二
邵阳,(上。倚郭。)新化。(中。)
武冈路,(下。)唐武冈县。宋升为军。元至元十三年,置安抚司。十四年,升武冈路总管府。户七万七千二百七,口三十五万六千八百六十三。领司一、县三。(本路屯田八十六顷。)
录事司。(旧有兵马司,领四厢,至元十五年改立。)
县三
武冈,(上。倚郭。)新宁,(下。)绥宁。(下。)
桂阳路,(下。)唐郴州。宋升桂阳军。元至元十二年,置安抚司。十四年,升桂阳路总管府。户六万五千五十七,口一十万二千二百四。领司一、县三。
录事司。
县三
平阳,(上。)临武,(中。)蓝山。(下。)
茶陵州,(下。)唐为县,隶南云州。宋隶衡州,升为军,复为县。元至元十九年,升为州。户三万六千六百四十二,口一十七万七千二百二。
耒阳州,(下。)唐、宋皆为县,隶湘东郡。元至元十九年,升为州。户二万五千三百一十一,口一十一万一十。
常宁州,(下。)唐为县,隶衡州。宋因之。元至元十九年,升为州。户一万八千四百三十一,口六万九千四百二。
广西两江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大德二年,广西两江道宣慰司都元帅府言:
“比者黄圣许叛乱,逃窜交趾,遗弃水田五百四十五顷,请募溪洞徭、獞民丁,于上浪、忠州诸处开屯耕种,缓急则令击贼,深为便益。”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