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偏僻的位置。
这是一个双人对座。
其实苏飒已经尽力选择低调了。
因为她坐的这地方,距离垃圾桶不远。
平时是没人来的。
可是苏飒以为她躲起来就不再引人注目了么?
没有用的!
太天真了!
她是那样拉风的女子,不管在什么地方,就好像漆黑中的萤火虫一样,是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
她那冷冽的眼神,精致的眉眼,拿筷子的小手,咬豆腐的红唇,还有那碗小米稀饭,都深深的迷住了餐厅里的几百个男生。
这些人的眼神,都围着苏飒的身上打转。
排队打饭的人,忘记了点菜,犹如呆头鹅,只顾着侧头看苏飒的方向。
对食堂大妈“你吃啥”的问话充耳不闻。
有刚打好饭的人,忘记了找地方坐下,甚至还会鬼使神差地把满满的餐盘直接倒进了垃圾桶。
只为了可以从苏飒身边经过。
有的举着筷子,忘记了张嘴。
仿佛被人点穴了一般。
有的虽然张了嘴,却把馒头塞进了鼻子里。
一时间真是丑态百出,让人啼笑皆非。
好在苏飒已经习惯了。
她目不斜视,吃着自己的饭。
如果太在意周围人的目光,苏飒早就被饿死了。
她知道在古代,有一个叫卫玠的美男子。
皮肤白皙如玉。
长得“花一般娇,粉一般嫩”,
他常坐在白羊车上到洛阳的街上游玩,远远望去,恰似白玉雕的塑像,街上行人纷纷赞叹:“谁家璧人”,因此史书常以“卫璧人”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