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曰:日昃之离,何可久也!
日既倾昃,明能久乎?明者知其然也,故求人以继其事,退处以休其身,安常处顺,何足以为凶也!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
九四,离下体而升上体,继明之初,故言继承之义。在上而近君,继承之地也。以阳居离体而处四,刚躁而不中正,且重刚。以不正而刚盛之势,突如而来,非善继者也。夫善继者,必有巽让之诚,顺承之道,若舜、启然。今四突如其来,失善继之道也。又承六五阴柔之君,其刚盛陵烁之势,气焰如焚然,故云焚如。四之所行,不善如此,必被祸害,故曰死如。失继绍之义,承上之道皆逆德也,众所弃绝,故云弃如。至于死弃,祸之极矣,故不假言凶也。
《象》曰:突如其来如,无所容也。
上陵其君,不顺所承,人恶众弃,天下所不容也。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六五居尊位而守中,有文明之德,可谓善矣。然以柔居上,在下无助,独附丽于刚强之间,危惧之势也。唯其明也,故能畏惧之深,至于出涕;忧虑之深,至于戚嗟,所以能保其吉也。出涕戚嗟,极言其忧惧之深耳,时当然也。居尊位而文明,知忧畏如此,故得吉。若自恃其文明之德,与所丽中正,泰然不惧,则安能保其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