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制度
八旗制度是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过程中在氏族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军政合一制度。努尔哈赤将所辖的军民编成八旗(初设有四旗,分别以黄、红、蓝、白四个颜色的旗帜作为标志。后来又增设四旗,黄、白、蓝旗镶红边,红旗镶白边,即以镶黄、镶红,镶蓝、镶白的旗帜为标志,合称八旗)。每旗有许多牛录。牛录是基本单位,每一牛录三百人。旗人“出则为兵,入则为民”,平时耕猎,战时出征。八旗制度的建立,是与当时女真社会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对巩固女真各部的联系起着重要作用。
军机处
军机处是清朝自雍正开始设置的中枢决策机构。为了当时用兵西北的军事需要,以达到办事密速的效果,雍正帝设立了军机处。一开始仅是临时性机构,但因为它便于皇帝对国家政务的独裁,后来发展成总揽军政大权的中枢决策机构,实权远远超过内阁。它的设置彻底清除了宰相制度的残余和影响。军机处不设下属机构,权力虽大,但并不同于宰相,而类似皇帝的秘书班子。军机处是我国古代中央集权达到顶峰的标志。
改土归流
改土归流是明清时对以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为主之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即废除自元代以来世袭之土官,而代之以流官的统治。这种改革主要在滇、黔、桂、川、湘、鄂六省积极推行。改汉之后,政府收缴土司印信,设府、厅、州、县,委派有任期的官员进行统治,实施和汉族地区相同的政治制度,加强了中央对少数民族的统治,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中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有积极意义。但在实行过程中曾对某些地区进行军事镇压,给若干地区的少数民族带来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