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执行判决之规定……
什么判决?事实上,前一天已经送来一份公文,她没有看到。因此读到下面的话,她都惊呆了:
遵奉圣命,按照法律和道义,兹通知包法利夫人……
她跳过几行,看到:
于二十四小时之内——做什么?全部偿还八千法郎,不得拖延。
下面甚至还写着:
若不照办,将依法制裁,扣押其家具及衣物。
怎么办?二十四小时之内就是明天呀!爱玛心想,大概是勒乐又想吓唬她。勒乐玩诡计也好,献殷勤也好,他的意图她一眼就能看穿。就拿这钱数来讲吧,明明是夸大了的。看到这个数字,爱玛倒像是吃了定心丸。
实际上,她一味地买,一味地欠,一味地借,一味地签借据,又一味地续借,结果是债滚债,欠了勒乐一大笔资金。勒乐急于拿到手,好去做投机生意。
爱玛装出一副轻松的样子去见勒乐。
“你知道我遇到了什么事吗?这大概是开玩笑吧!”
“不是开玩笑。”
“那是怎么回事?”
勒乐慢吞吞转过身来,双臂抱胸,对她说:
“我的少奶奶,你以为我会大慈大悲,世世代代给你供货送钱吗?我垫出的钱总得收回呀,应该公道才对!”
爱玛叫起来,说她没欠那么多。
“啊!想赖账可没门儿!法院确认了这笔数,有判决书!不是已经通知你了吗?再说,要债的又不是我,而是万萨尔。”
“你就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