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六七岁的样子,鼻梁不高,脸有点脏,褂子还是用北方乡村里当被面的花布做的。摩洛哥王子该有二十出头,看上去比行健和米萝大。
“你们呀——”摩洛哥王子说。
“来一根不?”行健挥挥右手夹着的中南海香烟。
摩洛哥王子笑笑,从兜里掏出一把零钱递给那小女孩,说:“过马路注意安全啊。别忘了歌词。”小女孩犹豫一下还是接住了,然后向他摆摆手:“谢谢哥哥,我记着呢。”跳过马路牙子走到对面去了。
我们凑在一起抽烟,像一群不良少年。“你妹妹?”我还是问了。
“小花?不是。”摩洛哥王子抽烟的动作很熟练。“地铁里认识的。”“她这样——干啥的?”米萝问。
“要钱的。”“要钱的”就是“乞讨的”。地铁里有各种各样的乞讨者:残疾人;卖艺的,像摩洛哥王子这样;老人;孩子,比如那个小姑娘,叫小花?
“最近老是遇到她。”摩洛哥王子说。
“你为啥要给她钱?”米萝问。
“她说一天下来要不够数,回到家她爸会打她。”我们都火了,这什么畜生爹!哪天逮着狗日的好好修理他一顿。
“少安毋躁。”摩洛哥王子劝我们,“我也想跟小花的爸爸谈谈,小花321不让,怕谈过了挨的揍更多。你们是干啥的?”我想告诉他我们是做小广告的,行健瞪了我一眼,说:“你叫啥名字?”“王枫。”“你衣服上印着个‘摩洛哥王子’,算啥?”“一直想整个乐队,叫‘摩洛哥王子’,我是主唱。不过得慢慢来。还有吗?再来一根。”明白了。他只是想象中的“摩洛哥王子”的主唱,或者说,是“摩洛哥王子”的“王子”。但他的广告做得好,八字还没一撇,他就把乐队名字印到衣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