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能参加化装舞会,少爷。”
我用有点苛责的眼光看着他。
“吉夫斯,”我说,“我承认,喝了你的醒神剂我是舒服多了,但是不要挑战我的极限,别站在病床前面胡说八道的。咱们可是亲手把果丝送上出租车、看着他奔向化装舞会的,他怎么会没参加呢?”
“确实如此,少爷。我从粉克-诺透先生那里获知,他上了出租车,一心一意地以为受邀前往的聚会地点是萨福克广场17号,实则指定地点为诺福克大道71号。这类记忆疏漏并非罕见,尤其是对粉克-诺透先生这样的通常所说的浪漫主义者。”
“我看是脑子有病主义者。”
“是,少爷。”
“然后呢?”
“抵达萨福克广场17号之后,粉克-诺透先生打算掏钱付车费。”
“谁碍着他付钱了?”
“是他身上忘了带钱,少爷,他记起从叔父家里离开的时候,将钱和邀请函一并忘在了卧室的壁炉架上。于是他请车夫等一等,便下车去按门铃,看到管家来开门,便请对方代付车费,并且叫他不必担心,自己是来参加舞会的。管家见状矢口否认府上有任何舞会。”
“还给了他闭门羹?”
“是,少爷。”
“于是乎——”
“粉克-诺透先生便叫车夫载着他回叔父家。”
“嗯?这难道还没圆满解决吗?进门,取钱,拿邀请函,就能踏上康庄大道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