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居然会在一个陌生的男人面前洗脚——她只希望这是场噩梦,能快些过去,快些忘掉。
突听萧十一郎道:“把你受伤的脚抬起来。”
这次沈璧君并没有反抗,她好像已认命了。
这就是女人最大的长处——女人都有认命的时候。
有许多又聪明、又美丽的女人,嫁给一个又丑又笨的丈夫,还是照样能活下去,就因为她们能够“认命”。
有很多人都有种很“奇妙”的观念,觉得男人若不认命,能反抗命运,就是英雄好汉。
但女人若不认命,若也想反抗,就是大逆不道。
沈璧君足踝上的伤口并不大,只有红红的一点,就好像刚被蚊子叮了一口时那种样子。
但红肿却已蔓延到膝盖以上。
想起了那可怕的“孩子”,沈璧君到现在手脚还难免要发冷,她足踝被那“孩子”踢中时,绝未想到后果竟如此严重。
萧十一郎已将嘴里咀嚼的药草吐了出来,敷在她的伤口上,她心里也不知是羞恼,还是感激。
她只觉这药冰冰凉凉的,舒服极了。
萧十一郎又在衣服上撕下块布条,放到水里煮了煮,再将水拧干,用树枝挑着送给沈璧君,道:“你也许从来没有包扎过伤口,幸好这还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你总该做得到。”